一、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日益重要。消防设施是建筑消防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维护保养工作直接关系到建筑消防安全水平。为了进一步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质量,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公共建筑等场所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
三、定义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指为保持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而采取的定期检查、测试、维修、调整、更换等措施。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指依法取得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负责所承接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指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四、总则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应当遵循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原则。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和设备。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应当熟悉消防设施的技术性能、工作原理和维护保养方法,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所承接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
五、维护保养内容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内容应根据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 检查消防设施外观是否完好,有无损坏、锈蚀、变形等现象。
- 清除消防设施表面的灰尘、污垢、杂物等。
- 检查消防设施的电气线路、管路、阀门等是否完好,有无泄漏、堵塞等现象。
- 测试消防设施的性能和功能,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 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的控制系统、报警系统、联动系统等。
- 更换消防设施的易损件、消耗品等。
六、维护保养周期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周期应根据消防设施的类型、重要程度、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一般为:
- 自动消防设施:每月至少检查1次,季度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
- 半自动消防设施:每月至少检查1次,半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
- 简易消防设施:每月至少检查1次。
七、维护保养记录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每次维护保养工作进行记录,并保存至少2年。维护保养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维护保养日期、地点。
- 维护保养项目。
- 维护保养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措施。
- 维护保养人员签名。
八、附则
- 本细则由上海军超门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军超门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长浜村路88号联系人:夏经理(13901659129)、王经理(13681722114)电话:021-57461082
温馨提示: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
- 用户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